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三个指南”》《山西省红十字会捐赠接受和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红十字会捐赠物资接受和分配内部管理规范标准》等,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物资接受
(一)达成物资捐赠意向后,捐赠人应向红十字会提供以下资料,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1.捐赠函(说明捐赠物资的品名、单价、数量、总价值、是否定向,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2.质量合格证明(产品有效期要求:①捐赠物资有效期限距失效日期须在12个月以上②物资有效期为12个月及以下的,有效期限距失效日期须在6个月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3.公允价值证明(购买发票、成本核算证明等材料);
4.捐赠单位法人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许可证、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等),以个人名义捐赠的,需提供捐赠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殊情况下暂时无法提供捐赠资料的,捐赠完成后需一个月内补齐捐赠资料。
(二)接受捐赠的物资达到固定资产认定标准的,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三)物资入库
接受的捐赠物资,由赈济救护部统一接受捐赠人提供的有关捐赠资料,填写物资入库表(表2),并向捐赠方出具物资接受函。物资入库表需逐级签字并盖章,后附物资接受所需的相关材料,交由财务部门开具捐赠票据并入账。
定向捐赠的物资可由捐赠方直接转交定向的地点,凭捐赠方提供的捐赠材料和接受方的接受证明填写出入库单,并交由财务入账。
(四)其他事项
1.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合法的、有处分权的财产,应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及时办理所有权移交手续。捐赠方与定向捐赠单位无任何利益关系,捐赠设备/仪器不捆绑销售各种耗材。
2.接受捐赠的物资应当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电子),捐赠人匿名或放弃捐赠票据的除外。
3.对于接受的不适用于救灾、救助等工作的物资,在征得捐赠方书面同意后,可转为红十字会备灾、重建或其他人道救助之用,也可进行拍卖,其收入转入募捐账户。
二、物资发放
(一)有需求物资的单位向红十字会提出物资拨付申请,红十字会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受灾地区或拟救助对象家庭调查了解实际情况,评估灾情或困难程度。根据在库的物资种类和数量,确定受益人群,制定分配方案,报会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实施。
(二)赈济救护部根据申请,起草物资分配通知,经逐级审批后,形成物资发放文件,将文件下发至需求单位,同时下发至运城市红十字会物资仓库。发放文件中需注明发放物资的种类、数量、价值等具体信息,便于物资仓库管理人员精确查找。
(三)领取物资的单位持红十字会开具的介绍信(需包含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车牌号,领取物资的种类、规格、数量等信息),到红十字会物资仓库领取物资,核对好领取物资的数量后,由仓库保管员和提货人在出库交接单上签字。发放的物资需与发放文件上的种类、数量、价值一一对应,避免出现发放物资规格不符的问题。
(四)赈济救护部根据出库交接单中实际发放的物资数量,填写物资出库表,逐级审批并盖章。接受方向红十字会提供接受证明或物资收据。赈济救护部将物资发放材料交由财务入账。
(五)定向捐赠可由捐赠方直接转交定向的地点,凭捐赠方的捐赠函和受赠方接受证明填写出库单并入账。
三、物资管理
(一)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助规则》,救灾工作结束后,结余的捐赠物资应报请上级红十字会或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储备入库,作为备灾救灾物资使用。
(二)红十字会在物资分配上要摸底排查,拿出切实可行的分配方案,同时对物资分配情况要做到张榜公示,完善发放手续。
(三)发放的救灾物资中,属于固定资产类别的,应加强管理。在救灾或使用完成后,要统一回收备存,作为备灾物资使用。
四、评估监督
(一)接受捐赠物资发放前,红十字会要将受益人群名单和救助物资数量等信息进行公示。
(二)接受捐赠财产在发放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由红十字会对受益地、受益群众接受救助物资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抽查对象不低于发放总数的20%,对捐赠物资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改进相关工作。
(三)上级红十字会要对下级红十字会的救灾救助资金、物资使用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进行暗访调查。
五、有关要求
(一)对救灾物资在接收、分配、使用等环节产生的文件、票据及相关资料等,应分级妥善保存并进行自查和分级检查,随时做好审计准备。
(二)在接收、分配、使用救灾物资过程中,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贪污、挪用救灾物资,不得违反物资管理规定和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违者追究相关责任。
定向捐赠意向书
运城市红十字会:
为支持运城市红十字会工作,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支持XXX工作,XXX公司自愿定向XXX单位捐赠一批价值XXX元的XXX物资/用品。
其中:品名1,数量XXX,规格XXX,单价XXX元,价值XXX元;品名2,数量XXX,规格XXX,单价XXX元,价值XXX元;……。定向用于XXX单位的XXX工作。
XXX公司承诺本公司与定向捐赠单位无任何利益关系。该批物资质量合格,保质期均在1年以上/均在保质期范围内。捐赠物资为合法所有且有权捐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捐赠单位:
年 月 日
非定向捐赠意向书
运城市红十字会:
为支持运城市红十字会工作,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支持XXX工作,XXX公司自愿向贵会捐赠一批价值XXX元的XXX物资/用品。
其中:品名1,数量XXX,规格XXX,单价XXX元,价值XXX元;品名2,数量XXX,规格XXX,单价XXX元,价值XXX元;……。用于XXX工作。
该批物资质量合格,保质期均在1年以上/均在保质期范围内。捐赠物资为合法所有且有权捐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捐赠单位:
年 月 日
运城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物资工作报表
(表2)物资入库表
下发:运城市红十字会库房
一批捐赠物资入库,请查收造册。
生产厂家: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协调单位: 协 调 人: 联系电话: | 品名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物资来源 | 入库时间 | 备注 |
合计 |
经手人: 核准人: 批准人: 填写单位:运城市红十字会(盖章) 年 月 日
运城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物资工作报表
(表4)物资出库表
下发:
一批捐赠物资出库,请清点造册。
单 位:运城市红十 字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协调单位: 协 调 人: 联系电话:
| 品名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物资来源 | 出库时间 | 经手人 | 备注 |
合计 |
经手人: 核准人: 批准人: 填写单位:运城市红十字会 (盖章) 年 月 日
运城市红十字会救灾工作报表
(表4)物资收据
上报:运城市红十字会
现确认已收到运城市红十字会发放的救灾物资一批(详见右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物资来源 | 品 名 | 型号/规格 | 单 位 | 单价(元) | 数 量 | 总价(元) | |
合 计 | ||||||||
备注 |
经手人: 核准人: 填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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