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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在全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和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救助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纵深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着力推动我县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立足红十字会职责职能,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开展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按照县纪委监委和市红十字会安排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在“实”和“深”上下足功夫,紧盯目标靶向,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有效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推动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土壤,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集中整治的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整治重点
立足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救助团体这一职能定位,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的原则,紧盯对捐赠款物、调拨的赈灾款物、发放的救灾物资迟滞拨付、私分截留、损毁浪费问题;紧盯困难群众救助领域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三、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期间是2024年5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
四、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县红十字会:0359—6569532;13467285709
电子邮箱:ycjxh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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