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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条件
0~14周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贫困家庭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天使阳光基金”提出资助申请。
二、 申请方式
患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中国红基会网站(http://www.crcf.org.cn),下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县(市)级红十字会。
三、 资助标准
除定向捐助外,完成先心病手术的受助患儿根据其自付金额予以5千至3万不等的资助。患有复杂先心病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过一次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的患儿,在完成再一次手术、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可予补充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四、 评审原则
(1)申报时间顺序原则: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名单按照申请人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2)量入为出原则:根据资金情况确定资助名额和资助金额;
(3)补充资助原则:在申请人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商业健康保险、城乡医疗救助之后,天使阳光基金予以补充资助;
(4)综合评定原则:根据患儿家庭经济情况和病情的轻重程度及手术治疗后的效果综合评定资助对象。
五、 资助流程
1. 患儿法定监护人通过所在地红十字会提交资助申请,由省级红十字会审核后提交至中国红基会;
2. 中国红基会根据年度资金安排整理提交评审患儿名单至基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 通过评审的拟资助患儿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受助患儿法定监护人将收到所在地红十字会寄发的资助告知书;
4. 受助患儿完成心脏病手术后,其法定监护人根据资助告知书要求提交回执资料至所在地红十字会审核;
5. 回执资料经中国红基会审批后,根据年度资金安排拨付资助款至受助患儿的个人账户。 芮城县红十字会
联系电话:0359-302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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