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红会事业>志愿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第三章职责中第十一条 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
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志愿服务工作简介
近年来,我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坚持打基础、建队伍、创品牌、建立健全红十字服务机制,紧密联系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在工作中,我们建立健全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机制,确保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性,不断扩容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增强志愿者服务内容的广泛性,充分利用各种活动载体,保持红十字志愿服务的连续性、经常性,按专业、分领域、有效指导提升红十字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实效性,不断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截止目前,市本级有志愿者530名,累计开展志愿活动209余次,组织志愿者参加“红十字博爱送万家”、5.8世界红十字日、5.12防灾减灾日、6.14世界献血日等重要节日的志愿活动,运城市红十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每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献血活动。志愿者们在我市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红十字精神传播、筹资劝募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3015168号晋公网安备 14080202000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