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省红十字会和市委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认真履行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工作职责和“博爱送万家”工作安排,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工作职责,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决策部署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深入做好2024年度“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切实在扶弱济困方面展示红十字担当、发挥红十字作用,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1月上旬。
三、范围对象
(一)活动范围。限于各县(市、区)红十字会用于县域困难群众救助和市直单位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帮扶村困难群众救助。
(二)活动对象。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孤寡困难老人、返贫监测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受灾困难群众;人体器官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家庭以及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和人员。
四、物资筹措
(一)物资救助。救助物资主要包括棉被、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以及省红十字会下拨物资和社会捐赠物资等。
(二)现金救助。限于重特大疾病困难家庭救助,参照《运城市红十字会特殊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执行。
五、工作流程
(一)限时申报。请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驻村工作队按照救助范围和对象,摸清底数,确定救助户数和物资份数,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12月18日前向市红十字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及时发放。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驻村工作队要严格按照救助范围和对象,第一时间将救助物资发放到位,不得延误、截留和挪用,不得拉横幅、组织群众摆拍等,切实杜绝形式主义。
(三)规范登记。市直各有关单位驻村工作队要按照救助对象、救助物资、联系方式做好物资发放登记和照片留存,并于发放完毕一周内报市红十字会存档。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自行做好登记和资料留存。
六、组织领导
成立运城市红十字会2024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领导小组,由市红十字会秘书长梁俊杰任组长,办公室、赈济救护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做好组织协调、服务保障、检点回访、总结评估等工作,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联系人:张小丹
联系电话:2660412
16635951828
附件:1.2024年“博爱送万家”救助物资申请(模版)
2.2024年“博爱送万家”救助物资发放登记表(模版)
运城市红十字会
2023年12月14日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3015168号晋公网安备 14080202000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