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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三章职责中第十一条 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红十字青少年简介
红十字青少年是红十字运动的一支重要力量,一支生力军。市红十字会根据青少年的不同年龄、不同知识层次,开展由浅入深的相应的卫生救护知识教育和有关活动;在校内外广泛开展体现红十字精神的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尊师爱幼、助人为乐等活动。
近年来,盐湖区红十字会积极推进红十字生命教育进校园行动,开展心肺复苏、创伤救护、防溺水等“六防”教育、关爱女童等青春期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青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青年参与红十字活动,得到的不仅是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的生存技能,是“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的养成,更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对生命的敬畏,是对尊严的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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